公告:经安徽省摄协主席团研究,安徽省摄影家协会2022年度批次会员申报工作正式启动。
本批次会员申报期从2023年3月6日至2023年4月14日,各市摄协、团体会员单位及省直单位申报者请于申报期内将相关申报材料提交至省摄协秘书处,请各市摄协、团体会员单位做好组织动员和初审工作。
(2023年2月17日第六届主席团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申请入会基本条件
凡提出加入安徽省摄影家协会的申请人,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
2.赞成《安徽省摄影家协会章程》并由本人提出申请;
3.安徽所辖市摄协、安徽省摄协团体会员单位的会员或省直系统工作人员。
第二条 申请入会业绩条件
申请人的业绩条件为积分制。积分达到10分及以上者,可以提出入会申请。具体积分规定为:
1.从事摄影创作的申报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A-1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全国摄影艺术展览、中国国际摄影艺术展览
10分/件
A-2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品牌展览、国家部委举办的重要摄影品牌展览
10分/件
A-3
入选中国摄协主办的其他全国性摄影展赛
10分/件
A-4
入选经中国摄协认证的中国文联摄影艺术中心和中国摄协各媒体、业务部门主办的全国性摄影展赛
5分/件
A-5
入选中国摄协各媒体和各业务部门主办的影友联谊活动评选(须经安徽省摄协认证)
3分/件
A-6
在中国摄协各媒体发表专题专版作品
10分/件
A-7
在中国摄协各媒体和国家级主流媒体刊登作品
5分/件
A-8
入选安徽省摄协主办的摄影艺术届次展
7分/件
A-9
入选安徽省摄协举办的其他摄影展赛
3分/件
A-10
入选由安徽省摄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深扎创作中举办的评选展示活动
3分/件
A-11
入选安徽省摄协同其他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联合举办的摄影展赛
5分/件
A-12
入选各市摄协和团体会员单位举办的摄影艺术届次展(须报安徽省摄协备案)
3分/件
A-13
在省级主流媒体刊登发表作品
3分/件
A-14
在安徽省摄协官网举办在线个人作品展
5分
2.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报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B—1
摄影文章获省级文艺理论、评论类奖项
10分/篇
B—2
论文入选中国摄协、安徽省摄协组织的摄影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项目
10分/篇
B—3
在省级以上报刊或在国内正式出版物上发表摄影理论文章,800字以上的
7分/篇
B—4
在国内正式出版物出版个人摄影专著的
10分/件
3.在新闻媒体从事摄影工作和从事摄影教育、接受摄影教育的申报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C—1
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工作,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10分
C—2
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工作具有国家新闻出版部门颁发的《新闻记者证》并年审合格,连续工作5年(含)以上
10分
C—3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5年(含)以上,具有相关中级职称
10分
C—4
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摄影专业教育并取得国家承认的研究生学历
10分
C—5
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摄影专业教育并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
7分
C—6
接受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摄影专业教育并取得国家承认的专科学历,或取得人社部门承认的摄影相关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5分
C—7
经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安徽班培训结业,获得结业证书
4分
C—8
北京摄影函授学院安徽班培训结业后获得优秀学员称号
4分
4.从事摄影组织、摄影志愿者及其他申报的申报人:
序号
业绩条件
分值
D—1
在各市摄协或团体会员单位任主要负责人1年(含)以上
10分
D—2
在各市摄协或团体会员单位从事组织工作连续3年以上,经团体会员单位推荐
8分
D—3
在各县区摄影家协会担任主要负责人3年以上,积极组织活动,并有一定影响,经市摄协推荐
10分
D—4
在各市摄协或团体会员单位连续担任理事3年以上,积极组织和支持由安徽省摄协或其专委会、工作委员会组织的大型摄影活动和公益活动,经市摄协、团体会员单位推荐
8分
D—5
积极组织、参与安徽省摄协或其专委会、工作委员会举办的大型摄影活动和公益性志愿活动,成绩突出,在业绩具有一定影响力,经安徽省摄协秘书处或专委会、工作委员会推荐
5分
D—6
在图片产业、摄影技术、器材研发、摄影培训等领域工作3年以上并取得一定业绩
5分
说明:
(1)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仅表示达到申请入会的条件,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
(2)“摄影文章”指摄影理论、评论、史论、创作体会、作品点评、器材点评、技术探讨等文章,但不包括摄影简讯、消息等新闻体裁的稿件。文章不少于800字/篇;
(3)同一件作品多次获奖、入选、发表的,只计算一次分值(分值不同时按最高分计算)。以组照形式获奖、入选、发表的作品,视为一件作品;
(4)分值未确定数值的业绩,将根据具体情况酌定。
第三条 申请程序与申报材料
1.申请程序
(1)通过各市摄协或团体会员单位申报的申请人,应由两名安徽省摄协会员介绍,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推荐意见,再将相关材料送交所在市摄协或团体会员单位,由各市摄协或团体会员单位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统一送交至省摄协秘书处;
(2)省直系统申请人,经两名安徽省摄协会员介绍并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后,由所在厅局在申请书上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送交至省摄协秘书处;
(3)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会员,转会加入安徽省摄协,需提供转出单位介绍信、本人原会员证,至省摄协秘书处办理入会手续。
2.报送材料
(1)申请人需真实、有效、规范的提供以下材料:
①凡具备入会条件,并自愿加入安徽省摄影家协会的个人,可从“ 安徽摄影家网”下载表格,按要求逐格填写一份入会申请表;
②本人独立创作完成的入会摄影代表作品10幅(作品标题须注明“作品名、作者姓名、所属地方(或单位)、手机号码”,jpg格式,窄边尺寸不小于2000像素),从事摄影理论研究、摄影教育、摄影组织的申请人可不提供;
③不少于800字的摄影体会文章一篇(主题不限,可以是未发表的);
④有关获奖、入选、发表作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⑤除表格上粘贴1寸或2寸标准照外,需另附1张标准照。
(2)申请人在报送纸质“入会申请书”的同时,须提供上述所有材料的电子文件。
(3)“入会申请表”中各栏目均必须填写,以免因表格填写不详细而被退回。
(4)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期:2023年4月14日。
(5)申报处:合肥市芜湖路168号同济大厦6楼611室安徽省摄影家协会(邮编:230001)
电话:0551-62888191
第四条 审批办法及会费
1.安徽省摄影家协会每年度组织一批次新会员的评审和发展工作。
2.安徽省摄协秘书处负责申报材料的受理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交补充材料(或退回材料),直至不提交主席团研究审批。
3.安徽省摄协主席团负责新会员的审批工作。经主席团集体审议批准并办理有关入会手续后,即为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会员。
4.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会员的会费实行终身会费制,终身会费600元。对于年龄超过70岁并在办理会员证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者,可免交终身会费。
5.新会员在接获入会通知的2个月内按要求,除缴纳终身会费600元外,还需缴纳评审费80元、会员证件费60元、建档费60元,共计人民币800元整。安徽省摄影家协会收到全部款项后,办理入会手续,发放会员证。
6.新会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入会手续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入会资格,五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安徽省摄协会员。
7.本细则经安徽省摄影家协会主席团会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属安徽省摄影家协会。
附件: 安徽省摄影家协会新会员申报信息表
; 会员申报表(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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